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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勇 □王国勇 刘国靓)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被执行人“反攻”执行人员的蹊跷事。
据介绍,被执行人陈某于 2021年年底在某平台上向广州某金融公司借款5000余元,逾期后未还。2022年,金融公司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裁决陈某需向金融公司支付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裁决生效后,陈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偿还款项。今年5月,金融公司向吉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陈某的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被法院冻结,得知“被执行”后,陈某在网上花钱找到专门承接“债务托管”的“专业人士”,并经“指点”主动设置呼叫转移,如法院电话座机拨打其电话,将自动呼转到“第三方”接听。
为维护司法权威,打击“陈某”的嚣张气焰,该院以陈某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为由,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其高消费,并向其送达拟罚款决定书。同时,经向公安机关查询,执行人员拨通了被执行人妻子电话,其妻子也对“陈某”的上述行为感到惊讶,并表示立即配合核实有关情况。
最终,在法院失信惩戒和预罚款通知的震慑下,陈某及时偿还了全部款项,主动向法院提交书面道歉信,并配合执行人员对“第三人”涉嫌妨碍执行的行为进行证据固定。执行人员综合陈某主观认识和悔改表现,及时对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屏蔽。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编辑:蔡 斐
审核:田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