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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涉及中药材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药品安全三个零监管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中药材经营圩日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针对柳州市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经营集中区等重点场所的中药材经营户以及经营中药材的流动摊贩开展检查,在农村地区“圩日”集中力量、迅速行动。重点加强对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经营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染色增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制售假劣中药材的行为;严禁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其他药品,严禁销售国家规定的28种毒性药材,严禁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42种濒危药材。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经营户以及经营中药材的流动摊贩擅自配制和加工中药材制品并宣称或暗示具有功能主治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以及变相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涉嫌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与公安和卫健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中药材经营单位或个人的监督检查和规范引导,通过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进一步净化全市中药材经营市场秩序,消除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通讯员 林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