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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黄晨)为提升城市管理温度,优化城市宜居环境,激发城市活力,更好地满足市民多元化消费需求。县城管执法局迅速行动,转变工作思路,谋划新举措,发挥城管职能,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点燃”小城“烟火气”,为“夜经济”保驾护航。
实干落地,“备柴引火”。县城管执法局始终坚持服务为先、管理为本,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对表政策方针,顺应城市发展形势,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城管执法局职能,出台《小城烟火十条》,为城市发展增添“烟火气”,进一步助推“夜市经济”发展。化动为静,把城市管理中的“难点”,变成城市靓丽的“景点”,实现城市管理与民生经营互促双赢。
因地制宜,“架锅热油”。县城管执法局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早夜市商户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外摆经营”,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同时开放部分公共广场,设置各类临时疏导点,引导流动摊贩入位经营,解决占道管理难题,恢复生产经营秩序。截至目前,共开放公共广场3个,各类临时疏导点16处,引导流动摊贩入位经营100余户。
分门别类,“调味增鲜”。制定各类临时疏导点管理制度,为临时疏导点的建设应用和规范运行提供制度性保障,通过明确经营范围以及相关管理要求,简化审批手续,做到严格管理和服务便民有机结合。与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签订承诺书,确保规范有序经营。截至目前,制定《城区早夜市摊点管理办法》、《儿童游玩类临时摊点管理制度》、《梓山广场临时摊点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5类,签订承诺书70余份。
开放严管,“持久保温”。坚持“放开不放纵,利民不扰民”的工作原则,执法人员强化日常巡查管控频次,按照城市管理和《小城烟火十条》等有关规定,加强经营户和疏导点的监督和管理,并制定负面清单,对屡次违反且拒不改正的商户,摊主取消入点、入市、外摆经营等便民资质,不断实现商户自觉有序文明经营,“变堵为疏”利商利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