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6月1日起,四川电网供区内“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暂停实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
文件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 [2012)5号)
(相关资料图)
以往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
1、月用电量在180度以内部分的电价保持不变
2、月用电量在181度至280度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度
3、月用电量高于280度部分的电价下移0.2元/度
281度以上电价为0.6224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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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电费误区
1.返电费是线下电费代收点的优惠促销活动,缴得越多,返得越多。
返电费并不是缴得越多优惠越多,只是上一个月的返还电费,并非额外赠送,自然也不存在充得多送得多的情况。
2.返回的电费是否可以提现使用?
返回的电费是不能直接提现领取的,当月的优惠金额将在次月缴费时作为电费一并充值到您的电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