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仲裁 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资料图)
2、 在我国,仲裁与诉讼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两大主要途径。
3、与作为国家公力救济的诉讼相比,仲裁属于私力救济,但同时又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承认,从而也上升为一种法律制度。
4、我国采用或裁或审制度,也就是说某一经济纠纷,或者到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
5、 (1)仲裁一裁终局。
6、与诉讼可能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相比,仲裁一裁终局,使争议在短时间内得到确切地又是最终的处断结果。
7、 (2)专家审理,结果具有可预见性。
8、与诉讼中由相对固定的法官审判不同,仲裁是由遍布各行各业的,拥有各种专业背景的仲裁员来审理。
9、 (3)仲裁程序自主灵活。
10、首先,当事人可以自主约定和设计仲裁程序,比如仲裁庭的人数、开庭地点、语言等。
11、其次,在仲裁程序进行中,仲裁庭也享有较大的自主权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仲裁程序如何进行。
12、 (4)裁决可以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13、根据《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一百多个公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14、 二、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CIETAC,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于1956年4月成立,附设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当时的名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15、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不断发展的需要,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于1980年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于1988年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16、2000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17、 经过四十余年的不懈努力,仲裁委员会现在是世界上最忙碌的仲裁机构之一,为中国仲裁法的制定和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18、仲裁委员会还与世界上主要仲裁机构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关系,并以其独立、公正和高效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19、仲裁是一种调停或调解的方式。
20、争议的双方或几方授权调停方作出判决、解决争议。
21、在实践中,仲裁通常作为审判系统的替代方式,尤其是当人们认为审判过程会太慢、太消耗时间、金钱和精力或是存在偏见时,人们会选择仲裁来解决争议。
22、仲裁还被用于缺乏正式法律的社会里,作为正式法律的替代方式。
23、在英国,第一部《仲裁法》出现于16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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