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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递!职业病危害不可小觑?卫监局教你如何防范
来源:华声在线      2023-05-03 20:38:37

华声在线5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杨震宇)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记者今日从长沙市雨花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以下简称雨花区卫监局)了解到,该局近期以来开展用人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检查,手把手教劳动者防范职业病,加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自觉意识,确保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领域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您好,请等一下。”近日,雨花区卫监局执法人员来到辖区某机械加工企业,看到一个员工快速离开,赶紧叫住了他,“你怎么戴这种医用口罩,为什么不戴耳塞?”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员工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执法人员连忙解释:“别紧张,我们只是为你的健康着想,在这种有粉尘的环境下,要戴防尘口罩,而不是你这种医用口罩,另外,为了保护听力,应该配戴耳塞。”执法人员还开着玩笑说:“看来我们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今天我要跟你们好好地普及一下职业健康知识。”这样拉家常式的聊天,一下子拉近了执法人员和职工之间的距离。


【资料图】

谈话中,执法人员了解到,员工们也知道要戴口罩,但以为医用口罩也可以。企业配发了耳塞,但大家觉得麻烦,就没有戴。聊天中,一些员工对职业健康的知识一知半解,咨询颈椎病、腰椎盘突出等是不是职业病,执法人员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以上执法场景,是长沙市雨花区开展用人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的缩影。据了解,自4月3日开展专项整治以来,这样的场景执法人员每天都会碰到。

据介绍,为了让卫监执法更接地气,雨花区卫监局党支部强力号召,全体党员骨干在执法检查时增加“宣讲”环节,宣传长沙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

截至今日,该局已经陆续完成了129家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事故等方面进行检查。

针对部分用人单位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规范、不完善,没有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没有及时按照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复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没有完成年度更新等问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明确整改措施,要求限时整改。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对用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增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自觉意识,确保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领域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延伸

做到“四注意”预防职业病。

1. 注意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是对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筛查性的医学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根据法律规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 注意将职业病危害告知劳动者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要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劳动者进行调岗时,如果职业危害因素发生了改变,也必须重新予以书面告知。

3. 注意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 注意做好防护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防护用品。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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