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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宋崇辉王旭雁记者李娜)“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江苏鼓励光伏发电用地因地制宜复合使用。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积极开展光伏产业项目用地调研,组织省有关部门、科研机构、行业专家深入座谈交流,在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有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关于加强用地服务保障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据悉,上述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发展,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文件就加强规划引领,优化项目布局,加强要素保障规范用地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用地监管等方面明确了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相关政策措施。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编制光伏产业相关专项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强化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指标保障,对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光伏项目,用地计划由省级直接核销,予以“应保尽保”。明确光伏发电复合利用标准,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采用“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复合用地模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指导与监管,确保项目用地合法、节约集约,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