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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某副食品店开展日常检查。
厦门网讯(文/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陈燕杰 陈露琼 图/市场监管)日前,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副食品店开展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货架有未加碘海盐正在销售。经初步核实,该副食品店未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公布的小包装未加碘食盐供应商销售网点内,被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表示,国家对盐的销售有严格的规定。厦门属于缺碘地区,应食用加碘食盐,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文件通知,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我省小包装未加碘食盐供应商,供应限期5年,有效期至2027年底,其官网公布了在我省的销售网点,其他食盐供应商不得在我省经营销售未加碘小包装食盐。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因特殊原因,确有需要购买未加碘食盐,可通过正规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购买,正规网点会在销售专区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发放的“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招牌,销售网点可通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查询。同时也提醒经营者,不可贪图小利,试图通过销售来路不明的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食盐获利,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