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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评论员 邓也
正值毕业季,很多高校毕业生踏上了求职找工作之路。
今年就业形势严峻,“工作难找”成为很多毕业生的共识,还有一些特别的入职要求也加剧了他们求职的困境。限血型、挑地域、量身高、看手相、问出身……在就业压力较大的当下,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条件上“花样百出”,有的非常离谱,侵犯求职者的隐私和平等就业权,让人感到不是滋味。
当前,求职人多、岗位较少,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力市场占据优势地位,过分挑剔;一些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以个人好恶定奇葩条件;有的用人单位甚至还公开发布涉及各种歧视、明显违法的招聘要求。而另一方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力的求职者,因经验不足、急于求职、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等原因,往往只能选择忍气吞声、不了了之。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容易让一些用人单位更加地肆无忌惮。这样的状态持续下去,不仅侵犯求职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人力资源的市场生态,而且对于用人单位自身的发展,也是一种极大的损害。离谱的招聘要求,会把正常吸收人才的渠道无谓地缩窄,也必将导致很多适合的优秀人才与用人单位失之交臂,最终受伤的还是包括招聘方自己在内的所有人。
必须认识到,用人单位招聘并不是法外之地,是受到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约束的。不是说用人单位不能设置招聘的门槛,而是这些入职要求不能违犯法律法规。在当前就业形势越严峻的情况下,劳动监察部门越要扛起责任,对于用人单位的就业歧视和侵权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和约束,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便捷维权途径、降低维权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打击力度,维护求职就业市场的良好秩序,保护广大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所招聘之人能否与实际需求相一致,对于用人单位的竞争力、发展规划、绩效管理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招聘的过程也是用人单位对外展示形象和文化的重要窗口,就应该以合法、公平、透明、规范为准则,真心诚意、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位求职者。只有这样,才能让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向奔赴”、同频共振、携手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