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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藏自治区住建厅联合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经信厅召开了住建领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部署会,并联合发布了《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系统建设的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
会上,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于洋通报了住建领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重点解读了《三年行动方案》中对住建领域环保督察整改项目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记者了解到,为系统解决“西藏环境基础设施缺口大”的问题,《三年行动方案》提出2023年至2025年期间,新建(改造)一批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新建一批生活垃圾小型焚烧处理厂(水泥窑协同处置厂),全面补齐城镇环境基础短板。
《三年行动方案》基于西藏特殊自然环境条件下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推荐性技术路线,鼓励各地(市)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厂—网”一体建设,通过“投建营”一体化模式系统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同时,推进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厂—网”一体化专业运行维护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一市一主体”模式,提升全链条处理运行水平。该方案制定了强化全流程运行监管、完善收费机制等工作举措,明确了各行业和地(市)职责分工,强化顶层设计,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中央环保督察整改。
自治区住建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李修武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要求全区住建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以极端认真、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狠抓整改落实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住建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协同自治区各有关厅局,督促各地(市)不折不扣地完成《三年行动方案》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坚决按期完成住建领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