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一分醉,驾车十分险”,酒后驾车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天津交警持续严查严打涉酒交通违法行为,但是仍然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更有甚者还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严查!
7月24日晚,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王庆坨大队交警开展统一行动期间,发现一辆小客车突然停车,与此同时,驾驶人下车飞奔进入附近厂房,被执勤警力拦截。“我没开车,我是来厂子里找熟人的。”看到厂房门卫也恰好走过来查看情况,该驾驶人又临时“加戏”寒暄道“赵大爷,是我呀!”结果“赵大爷”当即表示,并不认识此人。
(相关资料图)
见谎言难以自圆,驾驶人张某只得承认自己自导自演了这出戏,是因为他在两年前就曾因酒驾受处罚,当天酒后侥幸驾车行驶的他,深知再被查将后果严重。
经现场检测,确认其存在酒驾违法,张某因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罚款18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相应行政拘留。
只要一次酒驾
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不分何时何地
即使间隔1年、2年...
或更长时间
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再次酒驾”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天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