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1日消息,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近日印发《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明确,减征个体工商户和“个转企”企业部分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转企”后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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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1日消息,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近日印发《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明确,减征个体工商户和“个转企”企业部分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转企”后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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