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贷人离婚后,对于房贷有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与前配偶协商解决、由法院判决、申请变更贷款人、出售房产等,具体来看就是:
1、与前配偶协商解决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友好协商,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和房贷的归属和处理方式。例如,可以约定由一方继续居住或者拥有房子,并且承担剩余的房贷,同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也可以约定由一方继续居住或者拥有房子,但是双方共同承担剩余的房贷,或者由一方代为还款后向另一方追偿;还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居住或者拥有房子,并且共同承担剩余的房贷。
2、由法院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房子和房贷的归属和处理方式。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判决。通常来说,法院会将房子和房贷同时判给一方,并且要求该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也有可能将房子判给一方,而将房贷判给另一方,并且要求该方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值得一提的是,该种处理方式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打官司,并且不能保证法院判决符合自己的期望或者利益。
3、申请变更贷款人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好了房子和房贷的归属,并且得到了银行的同意,那么可以向银行申请变更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的主贷人和次贷人,并且办理相关的手续。这样,原来的主贷人或者次贷人就可以摆脱还款责任,而由新的主贷人或者次贷人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该种方式需要得到银行的同意和配合,而银行可能会根据新的主贷人或者次贷人的信用状况、收入水平、担保条件等因素重新审核和评估,可能会提高利率或者要求增加抵押物等。
4、出售房产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没有足够的资金或者能力继续承担房贷,或者都不想要房子,那么可以选择出售房产,用出售所得先还清剩余的房贷,然后按照双方的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分配剩余的款项。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彻底解决房子和房贷的问题,不再受银行的限制或者影响,也不会因为房子而产生纠纷或者损失。缺点是需要找到合适的买家,并且可能需要支付中介费、税费、违约金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