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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6日,记者了解到,因在乐东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便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海口的吴炳坤被罚款10万元。
据介绍,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的吴某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在乐东抱由镇向阳老村二组11号麦永利家右侧瓦房非法擅自开设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5月12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吴某坤正在该诊疗场所门口外为一名患者进行输液治疗。诊疗场所为一层瓦房有两个房间,室内未见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明。右侧的房间内放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货架,桌子上放置两台血压计,抽屉内放有一台听诊器,货架上放着若干瓶药品,房间正对门的窗口靠窗位置有一袋装着空矿泉水瓶、空的药瓶和已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的麻袋,在麻袋的地面上丢弃有已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管和一次性注射器,桌子底下则放有一个塑料桶,并盛放着半桶空的安瓿瓶以及使用过的针头等医疗废弃物,房间靠近门口的窗户的角落处,丢弃有若干瓶空的输液瓶,房间床上放着一箱250ml氯化钠注射液共计37瓶,桌子抽屉内放着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18包。此外,吴某坤未能提供本人《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或其他行医资质证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调查结果指出,吴某坤在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或其他行医资质证明擅自开设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违法所得290元。在对吴某坤非法行医违法事实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吴某坤曾经在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多建村委会壳界村因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2020年2月25日处罚过一次。
据悉,针对吴某坤存在上述违法行为,7月31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吴某坤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0元及药品、医疗器械;罚款10万元(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根据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计算)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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