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能否委托
补办结婚证能委托。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办结婚证到哪里办理?
办结婚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办理结婚证时要带好相关证件。结婚登记条件:
(资料图片)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证办理流程
办理结婚证的流程:
1.双方携带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亲自前往民政局登记。
2.填写婚姻申请表。
3.双方拍摄结婚照,进行婚检,婚检遵循自愿原则。
4.双方把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婚检单全部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办理结婚证。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