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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云南省昭通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建立健全“三查”制度、织密织牢基层“四网”、强化防灾减灾工作调度、持续强化协调联动等4个方面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进行明确。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三查”制度,切实做到极端天气前“查预防”、极端天气中“查隐患”、极端天气后“查灾情”,抓实抓细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要织密织牢基层“四网”,以自然村为单位,整合乡村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地质灾害监测员、山洪灾害预警员等力量,及时组建“一长四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队,建立覆盖所有自然村的防汛抗旱网、防震减灾网、地灾监测网、防洪监测网,织密织牢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责任网。要强化防灾减灾工作调度,充分发挥应急调度指挥中心作用,细化职能职责和工作预案,组建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工作专班,灾害预警发布后立即实行扁平化管理,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直接调度督促基层部门、救灾一线。气象部门要按照灾害轻重情况,分级发布暴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预警;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根据气象部门强降水预报落区及时指挥调度。要持续强化协调联动,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强化综合会商、滚动会商,每周至少开展1次会商研判,根据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不定时开展研判和直插基层调度,为抢险救灾和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作者:余先进 责任编辑:颜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