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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中澳实验学校公办部2023年秋季转学插班公告
来源:本地宝      2023-06-29 04:28:37

中澳实验学校公办部2023年秋季转学插班信息公告


【资料图】

招生范围

航城大道以南,107国道以东,西乡大道以北,前进二路以西延平峦山公园延伸至航城大道区域;鹤洲社区;桃源居(中澳实验学校公办部根据委托办学协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申请我校的桃源居购房户)。

特别提醒:共享学区和分享学区、有重叠招生范围的学校之间不允许转学。

受理对象及招生计划

01、小学二至四年级

中澳实验学校公办部小学二年级可接收全部符合公办入读条件的转学插班申请,三至四年级由于学位紧张,班额普遍偏大,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原则上只受理在本学区范围内有购买商品房的学生转学插班申请,以上均是在招生计划内,按综合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02、小学五至六年级

由于班额达到规定标准,无法接收插班申请;

03、初中八至九年级

学校公办部初中八至九年级可接收全部符合公办入读条件的转学插班申请,在招生计划内按综合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04、2023年秋季我校招生计划如下:

受理时间

小学受理时间:

请家长2023年6月25日、29日、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携带资料(需携带的资料内容详见下文,请务必原件、复印件准确齐全)至公办部小学两处办公室(路线:进校后直走到喷泉池,上大阶梯后左边一栋2楼),如有疑问,请致电26849932(唐老师)进行咨询;

初中受理时间:

请家长6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携带资料(需携带的资料内容详见下文,请务必原件、复印件准确齐全)至学校公办初中一楼教学处(影视演艺中心旁边),如有疑问,公初请致电18503052332梁老师;

受理程序

(一)受理程序

监护人(家长)在受理时间内向我校提交以下学位申请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孩子出生证;

2.父母与孩子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3.桃源居社区、鹤洲社区、臣田社区等学区范围内房产证(或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及25位数字房屋编码(请家长提前确认学位未锁定),或学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凭证;

4.原学校全国学籍卡,如深圳学校需再写上深圳学籍号(10位数);

5.如孩子是非深户:需再提交家长一方的居住证和社保卡、社保清单;

6.需提供父母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要求提前工整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的正面);

7.说明:①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的,需入伙并实际居住;②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类住房材料(含特殊住房)申请转学插班的,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22年6月30日(含)前。

(三)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对家长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予以初步审核。

(四)学校初审合格,学校为拟接收的插班生在网上录入资料,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和汇总。(注:2023年7月2日下午5时公办系统关闭录入功能,2023年7月10日下午5时民办系统关闭录入功能。)

(五)各职能部门审核。

(六)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7月31日(公办)、2023年8月29日(民办)

(七)录取原则:审核合格的人数如超过剩余空位,根据《2023年秋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的积分入学办法的原则,按照综合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咨询电话

0755-26849966转1(中澳招生办)

0755-27757162(教育局)

上级部门投诉电话:0755-2960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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