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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有关内容。海报新闻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5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对于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田秀娟在会上介绍,中小企业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是我国数量最大的企业群体。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加,在促进经济增长、增进社会就业和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21年,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状况,主动响应广大中小企业制度需求,启动《条例》的调研修改工作。2022年,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起草完成修订草案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为加快立法进程,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山东省司法厅提前介入,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人员共同组成专门的立法工作起草小组。在修订过程中,起草小组始终坚持三项原则:
处理好市场公平竞争与中小企业特殊保护的关系。坚持所有市场主体平等遵守市场经济规则,针对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特点,重点加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方面的制度保护与支持,避免出现点对点具体政策支持而造成新的不公平竞争问题。
着力让中小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在财税、融资等方面,注重处理好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性和包容性之间的关系,为今后进一步出台扶持政策留有空间。在创新创业、市场开拓等方面增加针对性措施,为中小企业创造宽松的制度环境。
处理好制度刚性与法律规范可操作性之间的关系。既立足长远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又将时效性、阶段性的措施予以抽象总结并概括其中,为中小企业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田秀娟表示,“下一步,山东省将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条例》的贯彻实施,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产权和权益保护、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认真落实好这些重大举措,为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
(文章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