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珠海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收入准入保障标准有调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收入准入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市统计局发布《2022年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65743元。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规定,现将我市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收入准入保障标准调整为人均3287元/月,自2023年9月1日开始执行。
2022年,我市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的收入准入保障标准调整为
人均3212元/月,
此次调整为3287元/月,
对比去年上调了75元,进一步扩大了保障对象范围。
查看《通知》全文
标准的不断调整,进一步降低了住房保障的准入门槛,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将解决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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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谭伟江
三审/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