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专家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贾玉巧
编者按
8月18日召开的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全面总结我市上半年工作,客观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围绕“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进行研究部署,动员全市上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坚持“三标”活动强引领,开足马力拼经济,全力以赴求突破,确保“全年红、全年稳”,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郑州实践取得更好成效。省会部分专家学者围绕市委全会精神,结合国内外形势,对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实践活动进行了客观、理性的解读,以创新性思维、建设性意见赋能中国式现代化郑州实践,现将他们的建议和智慧“火花”刊发如下,以飨读者。
当前,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不仅仅是稳定预期、增强市场信心的关键举措,更是促进经济回稳向好的迫切要求。郑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方案》更加明确以要素市场化高效配置为核心,打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化营商环境;以企业权益全生命周期保护为主线,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打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将郑州建设成为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主要是以要素市场化高效配置为核心,构建高效率的生产要素配置体系、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以知识产权保护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核心,加强对经营主体保护。以优化企业登记与退出制度和落实企业准入制度为核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投标公平竞争、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为核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通过创新事前环境信用监管、规范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发展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为核心,提升信用监管和服务水平。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精准服务企业、完善智慧化服务为核心,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主要是以企业权益全生命周期保护为主线,实施高质量立法护航、政务诚信提升、司法提质增效、执法服务升级、法律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等,让经营主体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发展。全面清理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符的规章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制度,完善投资者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规制度,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对同一经营主体“综合查一次”制度,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探索“观察期”制度,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机制,提升规范文明监管执法程度。深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群众参与监督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升郑州对全球资源的吸引力。主要是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实施透明高效政务保障、外商投资自由化、贸易通关便利化、平台通道引领力、自贸区改革创新、宜居生活国际化环境等,建设高水平内陆开放高地。积极构建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推动集聚国际创新资源,加强国际产业合作与标准互认,创新优化开放式产业创新生态;提升国际化人才服务水平,增强金融市场国际化功能,创建全球资源要素国际服务体系。链接海外市场,支持企业高水平“走出去”,继续优化高效便捷的跨境贸易服务体系,创建高标准投资贸易保障机制。
时代呼唤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郑州市聚焦“四高地、一枢纽、一重地、一中心”和郑州都市圈建设的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正以全新的姿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郑州实践。
(作者系郑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副所长、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