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新京报讯(首席记者吴为)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了对外关系法草案初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臧铁伟介绍,2022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对外关系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由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对外关系法草案经常委会初次审议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部分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等征求意见。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8日,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开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并赴地方进行调研。
臧铁伟介绍,近年来,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也提出制定对外关系法的议案、建议、提案等。各方面意见普遍赞成制定对外关系法,认为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党对对外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利于加强对外交往、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利于加强宪法实施、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
他说,草案较好地总结和反映新中国对外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实践做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上是成熟可行的,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早出台。
臧铁伟表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涉外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对外关系法列入继续审议的法律项目。2023年5月26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并对草案作了修改完善。6月1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委员长会议建议将对外关系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