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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规,企业污水排放越“干净”越好,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近日,在河南省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多方努力下,一家食品企业与污水处理厂达成了新的排放协议,双方的治污成本也因此明显降低,实现了双赢。
这家企业就是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味央厨),其排放的污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制冷设备化霜水、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简单说,其排放的主要是“洗菜水”,日排水量2000吨,每年处理污水需耗费180万元。但由于企业经过处理的废水远低于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当地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新乡市润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源水务)在处理类似污水时需要补充营养盐,以激发微生物活力,达到净化目的,而单这一项污水处理厂每年就需要花费100多万元。
那么,能否放宽千味央厨的治理标准,使得污水处理厂收水中有充足的营养活性物质而实现双赢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服务专员”孙锡凯立即进行现场调研,详细了解该企业污水排放和污水处理厂收水等标准,“如果千味央厨降低污水处理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双方都可以节省一笔不菲的污水处理费用,这肯定是好事!”但孙锡凯认为,如果直接实施,企业排放的污水标准与排污许可证不符,这显然不行。
针对这个问题,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党组书记、局长王洪珍说:“只要有利于企业治理污染且有政策依据,我们就一定要做,国家没有示范案例我们就创造示范案例,国家没有成功典型我们就创造成功典型。”
很快,孙锡凯从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助企惠企政策“十条措施”中找到了为企业变更排污许可证的依据。针对润源水务提出的“应逐步提高企业排水浓度以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千味央厨提出的“在变更排污许可证前超出原排放标准排放废水会不会被通报处罚”等问题,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专门方案,并报请省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统筹开展千味央厨放宽排水标准试点工作。
经过3个月的验证实验,润源水务和千味央厨共同确定了新的排放标准并签订了新的收水协议,新协议既兼顾了千味央厨治理工艺的变更需要,又增加了污水处理厂收水中营养物质浓度,双方均显著减少污水处理费用。新乡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双方新的收水协议,很快变更了千味央厨排污许可证,使得该企业每年减少污水处理运行费用 50万元,而润源水务公司每年可节约碳源药剂费约23万元。
“因为降低了污水处理费用,两家企业都非常高兴。”孙锡凯兴奋地说,不仅千味央厨,这个做法今后可以在食品企业和其他符合要求的企业广泛推广,降低的污水处理费用将非常可观。据了解,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结合“企业服务日”“万人助万企”“一企一策”等活动,多项措施共同发力,改善了营商环境,有效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