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南省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提出湖南省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经济目标。到2025年,全省进出口总额达到80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2000亿元;培育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50家以上。
《实施方案》重点提出内外贸监管服务一体化、标准认证一体化、产业促进一体化、市场构建一体化、流通交易一体化等“五个一体化”发展思路,为加快建设“贸易强省”,奋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湖南将重点依托自贸试验区等国家重大开放平台,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和汇聚优质内外贸商品服务商圈(商贸集聚区),打造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特色品牌、特色产业集群以及同线同标同质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试点期间将适时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园区作为内外贸一体化示范基地,开展差异化探索。
《实施方案》围绕优化内外贸监管服务环境、推动内外贸标准认证衔接、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业态、打造内外贸创新发展平台、加强内外贸发展要素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15条举措、74项重点任务。
其中,明确促进贸易与消费融合发展,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发展平行进口经济,优化跨境电商海外仓离境退税措施,探索将市内免税店与跨境电商新零售、网红经济相结合;促进内外贸标准一体化,加快推进芙蓉标准化产业集聚区建设,深化与非洲国家和地区标准化组织合作研究,推动实施“一次认证、多国证书”模式;聚焦综保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深化综合保税区内外贸监管机制创新,加快加工贸易和保税业态创新发展;推动循环经济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支持打造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基地,探索对工程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实施资质管理,研究制定工程机械报废拆解技术指引;积极举办内外贸融合展会,争取举办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主题的供需对接交易会;拓宽内外贸物流通道,探索直航出海“快速通关”新模式,推进内外贸同船运输;营造内外贸创新发展环境,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建立内外贸一体化人才认定机制,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校、教育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是服务新发展格局,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举措。2022年底,商务部等14部门将湖南等9个省(市区)作为国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湖南是中部地区唯一试点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