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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真金白银”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减负
记者祁晓蓓
高校毕业生富有想象力和激情,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我市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真金白银、铺路架桥,促进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加强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资源对接等服务,推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
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对个人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者,按每个合伙人20万元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允许县区适当简化担保贷款程序,贴息所需资金,符合中央贴息政策的,按比例由各级财政贴息;符合地方贴息政策的,由县区财政落实。
加强创业培训赋能。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将河西学院、培黎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对象,支持鼓励有培训意愿的参加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培训,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培训合格的给予500元至1600元培训补贴。
积极提供创业场地。高校毕业生在甘州城区创业并自愿入驻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孵化基地的,2年内免费提供创业场地;入驻甘州区创业孵化基地的,免费提供30平方米办公场地。鼓励各县充分利用国有闲置场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免费提供创业场所,给予水、暖、电、网费用减免,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辅导、成果转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加强校企合作,支持高校毕业生入驻基地开展创业创新,鼓励河西学院、培黎职业学院优质创业毕业生创建运营创业孵化基地,对初次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60万元奖补,之后年度复核为A级的给予50万元奖补;对认定为市级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的,每年复核合格后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奖补。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带动毕业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生为本市户籍人员)就业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创业者,根据带动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奖补。其中,带动5名(不包括创业者)就业的每人奖补2000元;带动5名以上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奖补,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所需资金由县区财政配套。
大力培树创业典型。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倾斜创业服务资源,每年推荐评选高校毕业生优质创业项目和初创典型20个,给予2至5万元创业奖补。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组织开展视频拍摄、网络营销、电商直播等青年创意创新比赛,不断激发青年创业潜能,引导青年群体转变择业观念,每年培育选拔“新锐创客”100名、“创业新秀”20名,给予2000至10000元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