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莹
一名男子在地铁车厢内扒窃乘客挎包里的手机,两名年轻女孩看在眼里,冷静处置,及时报警。公安民警敏锐发现疑点,人赃并获。双方合演了一出教科书式的“警民协作”。近日,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窃贼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资料图)
两名女孩拦住失主
今年3月11日中午,北京地铁一号线即将行驶至西单站时,车上的两名年轻女孩发现,身前的一名男子将手伸进前方女乘客的挎包,将女乘客的手机偷了出来,塞进了自己外套里。地铁到站后,犯罪嫌疑人和女事主先后下车。两名年轻女孩急忙上前叫住女事主:“阿姨,你的手机被人偷了。”女乘客检查挎包,发现手机果然不见了,立刻返回车厢想找回自己的手机。
两名女孩寻求民警帮助
此时,窃贼已经越走越远。两名女孩果断到站台寻求民警帮助。正在执行勤务工作的民警听完两名女孩的描述后,立刻追上前去,在站台换乘处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落网后直呼冤枉,一口咬定自己没偷手机,是警察抓错人了。民警将其带至警务室依法检查,刘某还主动掏出一部手机并输入密码解锁自证清白:“你看嘛,这就是我自己的手机!”
难道真的冤枉了刘某?民警敏锐地捕捉到一个细节:进入警务室后,刘某的左臂一直牢牢的贴着身体,从没抬起过。
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
“趴在墙上,左胳膊抬起来!”刘某按照民警的要求照做,只听“啪”的一声,一个手机从刘某的外套中掉落在地。
刘某一抬胳膊,偷来的手机掉落
人赃并获,刘某只能承认自己扒窃他人手机的事实。通过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刘某是一名有着十余次盗窃前科的惯犯。案发当日,刘某本来出门要和朋友聚会,看到面前乘客敞开的背包,刘某起了贪念。没想到,在两名年轻女孩和民警的配合下,当场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刘某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