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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社区矫正对象库某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收监执行原判。
当撤销缓刑的刑事裁定书送达库某手中时,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至裁定作出时,库某剩余缓刑考验期限不足4个月,但因他不知珍惜,将面临一年六个月的监狱生活。
2021年11月29日,库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库某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多次酗酒,未按时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经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训诫、4次警告后仍不改正,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
6月25日,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对库某的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是在刑罚确定的前提下,附条件在一定期限内暂不执行刑罚的一种方式,是法律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社会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罪犯一种宽容性刑罚,给罪犯一个附条件‘改过自新’的机会。”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但是,判处缓刑不等于无罪释放,更不等于拥有无限度的自由。社区矫正对象虽无高墙束缚,但绝不可触碰“高压线”。社区矫正对象应主动接受社区矫正、积极配合监管,若不服从监管,必为自己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