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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6月21日,ST天顺公告称,根据《喀什地区支持新开辟航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要求,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新疆汉通跨境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通跨境”)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财政局拨付的航空货运补贴款1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15%,上述补助款项已于2023年6月21日划拨到汉通跨境相关资金账户。
ST天顺表示,上述补助与汉通跨境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同时,上述政府补助为2022年度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航线补贴款项;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雷达财经注意到,今年4月24日ST天顺公告称,经自查,控股股东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经了解,资金主要用于经营周转。根据初步自查的情况,占用期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累计发生金额约2.8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经全部偿还给上市公司,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由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发生,导致ST天顺2022年度被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此自2023年4月28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天顺股份”变更为“ST天顺”。
对此,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凡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4日买入,且在2023年4月24日收盘时依旧持有ST天顺的受损投资者,有权利进行索赔。免费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
6月12日晚间,ST天顺在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时称,公司主要通过下属天汇公司向第三方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以锁定煤价和货量向下游客户供货。上述业务是公司煤炭贸易业务的正常开展,期间公司并不知晓控股股东与第三方供应商也存在贸易往来,且大股东资金占用是在会计师穿透后才予以确认,公司事先并不知情。
天眼查资料显示,ST天顺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1.09亿元,公司主要从事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业务,业务范围涵盖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国际航空物流、国际铁路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