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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客户端6月29日讯(通讯员 彭清君 彭正华)“保靖交通执法人员重事实、看依据、讲文明,为你们点赞!”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该县高速复兴出口处理一起涉嫌公路运输超限案件时,文明、礼貌的执法用语,柔性、规范的执法方式,赢得了当事货车司机张某的点赞。
6月23日20时左右,该局执法人员对牌号为湘N97458大货车在高速公路涉嫌超限行为进行调查。根据驾驶员张某陈述:当日13时20分左右,货车装运空心火砖从怀化西上高速前往保靖县迁陵镇,当时称重系统显示该车超限在高速允许的5%范围内。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由于遭遇大雨,该车装载的7000余块空心火砖全部淋湿,导致货车在保靖县高速复兴出口称重时超限。听取陈述后,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车在怀化西和保靖高速复兴出口称重数据进行比对,对空心火砖进行现场查验,并向有关部门求证下雨情况,最终认定空心火砖确因遭受大雨而导致含水量增多,致使车货总重超限。
依据调查结果,该局执法人员认为司机张某在主观上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张某免予处罚,对车辆给予放行。
据了解,今年以来,保靖县交通运输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契机,把推行柔性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等文明执法活动,有效地提高了文明执法水平,改善了全县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