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第二批自治区级示范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单出炉,其中,北流市新圩镇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容县石寨镇石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博白县凤山镇峨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玉州区城北街道西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兴业县洛阳镇大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5家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获认定,每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获得自治区奖励资金10万元。
2022年,玉林市以决战决胜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高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导向,持续深入开展示范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建工作,培育出了一批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规范、发展健康有序、经济效益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力推动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量扩大、质量提升、实力增强。
我市将以这5家自治区级示范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标杆,紧扣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目标,以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多元驱动,融合农文旅、对接科工贸,不断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开展覆盖全方位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深入剖析问题,逐村(涉农社区)建立问题台账,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为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