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 慧辰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 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收到新疆慧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聪投资”)的《关于违规减持股
份的致歉信及情况说明》,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误,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 200,000 股,减持金额 3,446,000 元。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减持属于违规减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 北 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413,75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60%,
不超过其自身持股的 50%。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 北 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413,75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60%,
不超过其自身持股的 50%。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3010 号),目前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
满 6 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本所业务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
他情形。”
本次违规减持前,慧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60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 200,000 股,减持金额 3,446,000 元,此次违规减持不存
在主观故意的情况。本次减持后,慧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407,5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93%。
二、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致歉及处理情况
在主观故意的情况,并已深刻认识到上述事项的严重性,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承诺未来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
实严格遵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与公司的沟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的条件下回购前述减持的 200,000 股。
戒,进一步加强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
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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