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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全市消委会投诉统计资料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8件,解决338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万余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1333人次。其中,加倍赔偿10件,加倍赔偿金额48270元,收到消费者赠送锦旗或表扬信3封。
按投诉性质分析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88件,占26.04%;合同87件,占25.74%;价格59件,占17.46%;安全42件,占12.43%;售后服务31件,占9.17%;虚假宣传21件,占6.21%;假冒6件,占1.78%;计量4件,占1.18%;其中,质量、合同、价格、安全、售后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按投诉商品分析
根据投诉商品分析,食品类56件,占25.93%;房屋及建材类40件,占18.52%;首饰及文体用品类25件,占11.57%;家用电子电器类24件,占11.11%;服装鞋帽类24件,占11.11%;日用商品类16件,占7.41%;烟、酒和饮料类11件,占5.09%;医药及医疗用品类9件,占4.17%;农用生产资料类8件,占3.70%;交通工具类3件,占1.39%;其中,食品类、房屋及建材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按投诉服务分析
根据投诉服务分析,生活、社会服务类61件,占50.41%;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14件,占11.57%;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2件,占9.92%;邮政业服务9件,占7.44%;销售服务7件,占5.79%;公共设施服务6件,占4.96%;教育培训服务3件,占2.48%;旅游服务2件,占1.65%;电信服务2件,占1.65%;互联网服务2件,占1.65%;卫生保健服务2件,占1.65%;金融服务1件,占0.83%;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邮政业服务和销售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编辑:徐梓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