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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晰民宿行业服务和监管职责,规范民俗运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全省试行开展民宿编号服务和管理工作。
首批编号的民宿须同时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房屋安全有效证明、消防安全有效证明,提供餐饮服务的还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按照行政区划代码规则,以设区市统筹、县(市、区)具体负责原则,对每个民宿进行编号。民宿范围由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结合当地实际自主决定,对纳入编号管理的民宿须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并以编号服务和管理为举措,自主设计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民宿标识牌,培育本土民宿品牌。拟申报等级旅游民宿的,须满足等级旅游民宿相关标准,并获得编号半年以上。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不定期对外公布江西民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