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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人民满意为工作出发点,以基金安全可控为工作底线,以医保服务可及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持续优化服务管理,全面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老百姓“两病”医疗费用负担切实减轻。截至5月底,2023年“两病”门诊用药报销1409人次,5.93万元,其中高血压1247人次,5.27万元;糖尿病162人次,0.66万元。
强化政策宣传。借助政府网、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定期宣传推送医保政策,并充分利用医保经办大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提高参保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引导“两病”患者早认定、早用药、早治疗,增强群众防病治病健康意识。举办定点医药机构政策培训班八期,重点对乡村两级医务人员进行“两病”及慢性病政策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准确宣传政策、执行政策。通过快板、网红说医保、抖音小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让“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简化认定程序。对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鉴定标准但纳入卫生健康部门“两病”规范化管理的参保人员,整体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截至目前,我县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56155人。
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基础信息共享,医保部门不定期对卫健部门共享的“两病”人员信息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对动态更新人员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标注,确保所有规范化管理的“两病”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严格落实待遇。严格落实全市统一的基本医保政策,参保群众在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可享受“两病”报销待遇。目前,全县190家定点医疗机构可进行即时报销。“两病”参保人员已经达到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可以申报慢性病门诊待遇;对已通过慢性病门诊待遇,但实际用药未达到慢性病门诊起付线的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后可调整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保障药品供应。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病”常用药品采购进行动态监测,推进国家、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执行,引导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切实降低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共享改革红利。此外,实行门诊用药长处方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和临床规范,为“两病”患者开具最长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减轻患者频繁就医取药的负担,切实保障“两病”患者用药需求。
强化基金监管。每年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实行全覆盖,同时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自查自纠,严查重复配药、超量配药等违规行为,杜绝超范围用药等不规范诊疗行为,坚决打击贩卖药品等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县医保局 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