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杨静雨 通讯员 蔡勤光
(资料图片)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新修订的
《条例》
,提升市容市貌、提升执法水平
,
根据市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局统一部署
,
8
月
25
日
上午
,由
龙华区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办的2023年《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系列普法活动
,
在
龙华区福城
街道福城天虹城管共建V站旁举行。
据了解,此次普法活动
的主题是“
准确贯彻新《条例》
,
市容环境更美丽
”
。
活动现场采用市民喜爱的“多巴胺”色彩风格,设置了“严禁乱摆卖”“门店外摆须规范”“大型广告须审批”
“门楣招牌要备案”“门店垃圾不外扫”“生活垃圾要分类
”“乱挂乱贴不可行”七个主题,市民可在拍照打卡区、抽奖区参与活动,并在普法区
现场提供专业的新《条例》相关
业务咨询
,
让市民在沉浸式互动体验中了解掌握新《条例》相关内容。活动紧密结合《条例》核心要义,大力加强《条例》普法宣传,全面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一是
秉持共治共享理念,宣传市容和环境卫生主体责任制度,强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
二是
倡导全民爱护环境卫生,宣传环保志愿者制度,形成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是
明确法规禁止事项,宣传市容管理秩序禁止性行为如:除划定的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门店外摆应当符合规范,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阻碍交通、噪音扰民等;禁止从门店向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等清扫、倾倒垃圾、污水;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等处晾晒衣服及其他物品,营造市民群众敬法畏法尊法守法的社会环境。
四是
强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体现执法方式的柔性和温度,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据了解,在开展普法“集市”活动的同时,此次活动还有网络全程直播,并将制作成普法宣传视频,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加大对
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力度,进一步提升市民自觉守法的意识,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引导市民在
新《条例》规定范围内
文明、有序经营。
同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让市民能够近距离走近、了解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提高社会各界对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和满意度,使
城管执法更加富有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构建全面参与、多元共治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
审读:谭录岗 蒋祝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