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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晚,厦门上市公司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3]1号)(下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罗普特在2020年至2022年累计虚增收入3.26亿元,虚增虚减利润2.4亿元。对此,厦门证监局对罗普特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其中罚款合计金额为162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罗普特2021年2月才登陆A股市场,上述虚增营收利润的情形也涉及公司IPO申报报告期。罗普特表示,公司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