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工医保住院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个人支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0000元以上的,个人自付比例为1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详见正文。
一、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据社保网了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住院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方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
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5类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按“多疗程住院”待遇方案执行。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按此类疾病规范疗程住院治疗的,只收取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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