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地方的政府是可以进行信息公开的,其中就包括乐清政府。但是一般政府公开的信息是分为主动公开的和受到申请而公开的,这两者有所不同。一般主动公开的是一些规划和政策等文件信息。那么乐清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资料图)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乐清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的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工作信息、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根据实际需要,还采用新闻发布会、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市政府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在委托他人或者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申请人的委托书。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
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根据下列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信息获取该信息的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属于非本单位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7、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可以分为主动公开和受申请公开,虽然方式有所不同,但是都是为了让群众知道并了解政府的一些政策和计划,也是为人民服务和工作的一部分,对于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沟通起到良好的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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