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书的执行依据写什么
强制执行书的执行依据的书写内容如下:
1.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双方身份信息;
(资料图片)
2.申请执行依据、执行请求事项(不得超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内容),如果是要求给付金钱的,应注明具体金额;
3.判决生效后,对方未履行义务的基本事实和申请执行的理由;
4.申请执行人的签字或盖章;
5.应列明所了解到的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线索(如有),以便法院开展后续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工作。
二、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有结果
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结果,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三、强制执行常见手段
强制执行的常见手段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