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20万元,多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名义误导投资者、违规审批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信托产品净值化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开展存在利益冲突的交易且未向投资者披露等违法违规事实,该公司被罚款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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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杨对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名义误导投资者、违规审批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信托产品净值化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及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黄昊对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审批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开展存在利益冲突的交易且未向投资者披露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祁绍斌对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审批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李楠对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审批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陈华玲对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在利益冲突的交易且未向投资者披露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风险持续暴露
雪松信托前身是1981年6月在江西南昌注册成立的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3年,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西省发展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赣州地区信托投资公司,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为新的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更名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雪松控股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同年6月,中江信托更名为雪松信托。截至2021年底,公司注册资本30.05亿元。
近段时间,雪松系风险事件不断发酵。
继雪松控股高管被控制、经侦部门对雪松信托展开调查之后,雪松实业集团9000万元资产被公安查封,执行部门为江西经侦部门。
5月7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发布《关于广东圆方投资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告》,依法对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广东圆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圆方投资”)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查处。
《通告》披露,公安机关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依法提取相关涉案数据,并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鉴定和司法审计;对涉案相关资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敦促涉案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退缴违法所得。
根据6月3日雪松信托披露的年报,2022年雪松信托的信托报酬收入为2.24亿元,同比下降超60%;净利润为-1.83亿元,合并口径下的净利润为1.48亿元,同比下降87.72%。
关于亏损原因,雪松信托在年报中解释称,该公司利润亏损主要是中江信托时期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减值增加及信托报酬收入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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