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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河北省高阳县气象局与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提升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意见》明确,要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信息横向互通。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气象局要健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值班人员24小时直联制度,实现暴雨、强对流天气、高温等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实时共享。县气象局通过河北省集约化综合气象业务平台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将气象预警(等级)信息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组等渠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查收。
《意见》结合高阳县防灾减灾工作特点,进一步明确了在预警发布和应急减灾中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直达责任人的气象预警“叫应”机制,明确规定了发布不同等级预警信号时叫应不同责任人,对递进式预报预警服务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意见》要求,重特大灾害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县气象局组织开展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衔接机制,提升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作者:张越 责任编辑:颜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