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
当夫妻双方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时
(资料图片)
如何实现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
来看康巴什区法院怎么做
2023年5月8日,康巴什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吴某请求依法判决与被告乔某离婚,且婚生女小乔(10岁)由原告抚养。
据了解,2011年10月28日,原告吴某与被告乔某登记结婚。2018年3月23日,乔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盗窃罪被刑事拘留,乔某不服提出上诉,目前被羁押于某看守所。吴某认为,自被告乔某出事后,自己独自抚养女儿,家庭生活负担加重,加之被告乔某此前拖欠众多债务,乔某被羁押后,债务人无奈之下只得经常向原告吴某索债。在物质和精神双重压力下,致使吴某失去与乔某继续婚姻的希望,坚决要求与乔某离婚。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第一时间与看守所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乔某目前的羁押状态与心理状况。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缩短办案周期,承办法官积极与看守所电话沟通协调,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通过智慧法院庭审系统连线看守所进行远程开庭。
“双方能听清吗?”
“能听清!”
“好的,现在我们开始调解。”
“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们之间也没有感情了,请求法官判决我们离婚吧,孩子要跟着我。”
“你的妻子希望结束这段婚姻,开始新的生活。我们在这儿想听一听你的真实想法,同时也希望你们双方能坦诚面对婚姻中出现的裂痕,共同理性地解决婚姻问题……”
“我因为一念之差犯下了错,造成了现在的后果,不能再陪伴吴某,我也不想再拖累吴某,我同意离婚,但孩子不能给吴某!”
谈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原本平静的双方当事人逐渐开始争执起来。
考虑到小乔的现实情感和利益需求,结合对双方当事人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的综合考量,承办法官从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析理,告知吴某、乔某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应当有必要认识和长远规划,抚养环境直接影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发展,要理性对待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未成年婚生女小乔由吴某抚养。被告通过看守所干警帮助在笔录上签字,原告通过法院庭审系统进行在线签字确认。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家事无小事,事事关乎天下和谐;司法亦容情,情情牵涉人心冷暖。一直以来,康巴什区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面保护,深入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大力推动家事审判创新发展,始终坚持将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精神贯彻到各个审判领域,依法有效维护未成年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