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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地结合当地内涝现状以及应急抢险能力等,强化项目储备,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申报国家补助投资,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2.9亿元支持全疆排水设施建设。
据悉,本次资金主要支持全疆26个县市的雨污排水管道、泵站、雨水调蓄、雨洪行泄道等设施建设,预计可治理建成区内易涝点200余处,新建和改造城镇排水管网(管沟、渠)186千米,新建蓄水池及泵站5座,带动地方投资超2.5亿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督促各地、各项目单位加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促进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切实发挥中央投资效益,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市更新,解决相关县市内涝积水问题,提升应急蓄水储水能力,进一步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