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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_事业单位自查报告
来源:互联网      2023-07-07 21:34:51

1、事业单位法人条件是否继续具备(是);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是),有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无);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是否一致(是);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是),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无)。

2、  (二)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是)。

3、  (三)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是否继续有效;有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无);开办资金有无大幅变化(无),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是)。


(资料图)

4、  (四)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是)。

5、  (五)自核准登记后是否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无)。

6、  (六)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无)。

7、  (七)依法纳税情况。

8、(重点是本项,公司是否要补税,如果有的话,注明为何需补税,要补多少等原因,)  (八)违约和社会投诉情况以及涉及诉讼情况(无)。

9、  (九)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培训情况(何时参加培训,没有的话,就写无)。

10、  (十)其他需要报告和审查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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