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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温州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来源:本地宝      2023-08-03 04:41:11

浙江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

2023年社保基数:浙江全省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21年度标准执行(为3957元)。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资料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按4462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

适用于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险种及类型缴费基数 上下限缴费费率月缴费金额 最低与最高
单位标准个人标准单位标准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3957—2231114%8%553.98-3123.54316.56-1784.88
失业保险3957—223110.50%0.50%19.79-111.5619.79-111.56
工伤保险3957—22311按行业分类不承担按行业分类/

点击查看>>>浙江温州人社局2022年度社保基数启用常见问题解

>>>温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35元


温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下称《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 的90%。我市自2022年8月起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调整后温州市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如下:

领取时长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历年政策调整动态>>2022年7月1日起温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附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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