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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汉鹏
近日,新修改的浙江省《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布实施,其中在公共秩序文明方面,针对斑马线上“低头族”玩手机的安全隐患,新修改的《条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按照交通信号指示从人行横道快速通过或者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6月25日《宁波日报》)
移动互联网时代,“低头族”无处不在,“马路低头族”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各地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只是规定了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机,没有禁止过马路用手机。因此,新修改的《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立法方式治理“低头族”等不文明行为,确有必要。
有研究报告显示,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人闯红灯几率比正常情况下高出4倍,且横穿马路所用的时间也比正常人多出2秒。行人低头看手机时,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时的5%,边过马路边玩手机的行人在视觉上只能对附近3至5米内的障碍物做出判断,平均步行速度也会因此减慢16%至33%——马路“低头族”不仅严重影响通行效率,也会对自身和他人造成安全隐患。对马路“低头族”说不,既是维护交通运行之所需,也是守护公共安全之必要。
近年来,包括宁波、厦门、温州、杭州等地先后出台相关“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斑马线低头族加以约束。有人认为此举是“小题大做”,也有人认为这是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来规范出行者道路行为。对此,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地方立法对行人过马路玩手机的行为进行约束,从交通文明和公共安全的角度来说是有必要性的。
进一步看,马路低头族们的“高危行为”背后,是安全意识的缺乏和侥幸心理在作祟,是对交通规则和生命安全的漠视,这种心态需要硬性措施来“矫正”。正如立法本身就是一种震慑,更能引起人们的重视,让人们打消侥幸心理。而通过警告或罚款,督促斑马线上的“低头族”改正坏习惯,有利于树立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观念。
当然,立法规范只是第一步。治理马路“低头族”,仍需有关方面持之以恒、多措并举、从严管理。文明出行,安全惠及你我他,希望每个人都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过马路时不刷手机,不当“低头族”,共同维护道路文明安全,每一天都高高兴兴出行、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