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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赖志凯)“首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社+金融”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全覆盖监测预警体系……”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农民工工资支付事中监管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适用范围、运行使用流程、工资支付监控预警规范等内容,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施全流程监管,从源头预防制度不落实问题。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通知》明确,要进一步优化专用账户的开立流程、规范账户使用及账户撤销环节。
在账户开立环节,开户银行要规范优化服务流程,配合总承包单位规范做好专用账户开立和管理工作,及时在业务系统中对账户进行特殊标识。
在账户使用环节,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且数额应当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
在账户撤销环节,《通知》首次明确了撤销流程及所需材料,同时要求开户银行依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知书取消账户特殊标识,按程序办理专用账户撤销手续。
《通知》的出台首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社+金融”联动监管机制,突破了以往专用账户核心数据的获取障碍,弥补了北京市没有专门就专用账户管理出台规定的空白,能更好地实现监测预警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非现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