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原题:《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柔性执法实施办法(试行)》发布,6月5日起施行柔性执法
有“力度”更有“温度”
5月5日下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柔性执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发布解读。该《实施办法(试行)》将于今年6月5日开始施行,是目前全省首部为柔性执法工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是海口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探索,有利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据介绍,2022年5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发布实施《海口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海口市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免罚清单》两张柔性执法清单,覆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执法事项,涉及交通运输等17个行政执法领域,共441项。经过近一年的探索实践,海口综合执法部门已为近100家企业减免罚款300多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此次发布的《实施办法(试行)》是去年两张柔性执法清单的升级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实施办法(试行)》共26条,着力于统一规范,对分散于各种法律文件中关于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提炼、归集,也适当学习借鉴了先进发达城市有关综合执法领域柔性执法的经验做法。
同时,相较于去年海口发布的两张柔性执法清单,《实施办法(试行)》可操作性更强。对如何认定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明确细化了依法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的情形;明确了依法开展柔性执法的具体程序,为海口市各级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细化可操作的执法指引。(记者计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