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文多
神雾节能(SZ000820,股价3.94元,市值25.1亿元)一纸公告,让一家去年才成立的资本进入公众视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神雾节能5月19日晚间披露,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将神雾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的7600万股限售股变更登记至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璟晖)名下。
武汉璟晖成立于去年3月末,在资本市场上似乎没有什么声名。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武汉璟晖潜在实力不俗,其在去年5月拿下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信睿康)100%股权。而前些年,株信睿康在资本市场上大展身手,其通过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等方式成为奥马电器(002668)(002668。SZ,股价7.68元,市值83.26亿元)、*ST明诚(SH600136,股价2.5元,市值14.58亿元)重要股东。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株信睿康分别是两家上市公司的第二、第三大单个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在一家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5%以上时,投资者应该及时履行信披义务。武汉璟晖去年控股株信睿康后,已对奥马电器和*ST明诚间接持有了超过5%的股权,当时却没有进行信披。
武汉璟晖将成神雾节能股东
据神雾节能公告,武汉璟晖已向法院申请将神雾集团所持公司7600万股股份以物抵债。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收到北京一中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上述股权变更登记至武汉璟晖名下。倘若上述股权过户完成,神雾集团对神雾节能的持股比例将从37.44%下降至25.52%,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而武汉璟晖的持股比例将从0增至11.93%,成为神雾节能第二大股东。
上市公司表示,其尚未收到武汉璟晖司法过户的书面材料,公司将及时关注此事的进展并敦促神雾集团履行披露义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北京二中院今年2月发布的一份执行裁定书显示,武汉璟晖与神雾集团之间发生了公证债权文书案件。北京一中院向北京二中院出函认为,武汉璟晖有权就被执行人神雾集团提供且已办理了质押登记的质押股票7600万股以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由于北京二中院系上述股票的首先查封法院,尚未对这笔财产进行处理,北京一中院申请将查封财产的执行权移送自己执行。2022年11月,北京二中院出具《移送执行函》,决定将案涉股票移送北京一中院执行。
此后,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融资)向北京二中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撤销相关执行案件中将神雾节能7600万股股票移送北京一中院执行的决定,希望由北京二中院继续集中处置所有被冻结股票。不过,北京国资融资的异议请求被法院驳回。
今年5月4日~5日,北京一中院曾在阿里拍卖网站上公开拍卖神雾集团所持神雾节能7600万股股份,但此次拍卖最终流拍。目前,武汉璟晖此后申请了“以物抵债”。
武汉璟晖成立于2022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由自然人李一骞、陶欣然分别持股51%、49%,实际控制人为李一骞。从公开信息来看,武汉璟晖似乎有些低调,此前未在资本市场上直接露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5月20日曾致电李一骞了解情况,但他表示自己没时间,随即便挂断了电话。
去年间接持股两家上市公司
在权益变动书中,武汉璟晖称除了持有神雾节能权益达到5%以上外,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而权益变动书显示,武汉璟晖持有株信睿康100%股权。相较于武汉璟晖,株信睿康在资本市场上的名气要大得多。
2021年8月,奥马电器发布公告称,因株信睿康与赵国栋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依法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进行股份拍卖,但因无人竞买而全部流拍。武汉中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赵国栋持有的合计1.02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42%)强制转让给株信睿康。
2022年1月,*ST明诚公告披露,武汉中院裁定公司股东蒋立章持有的4164.36万股公司股票强制转让给株信睿康,及公司股东彭章瑾持有的1576.76万股公司股票强制转让给株信睿康。前述事项导致株信睿康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0%上升至9.82%(合计持股5741.11万股)。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株信睿康仍持有奥马电器778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1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持有*ST明诚5741.11万股,持股比例为9.85%(上市公司股份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了注册资本),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在“进驻”奥马电器时,株信睿康由刘建勋、陈鹏飞持股60%、40%;到进驻*ST明诚,株信睿康依然由刘建勋持股60%,小股东变更为了张亚楠(持股40%)。
企查查显示,2022年5月11日,武汉璟晖成为株信睿康全资股东。至此,武汉璟晖间接持有了奥马电器、*ST明诚5%以上股权。
有上市公司董秘向记者表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武汉璟晖虽然是间接持有了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但也构成了对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一家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5%以上,或者其后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涉及《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购或者股份权益变动情形的,该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公告义务。
记者梳理发现,持股5%以上股东自身发生股权结构变化时,欣贺股份(SZ003016,股价10.38元,市值44.81亿元)、恒逸石化(000703)(SZ000703,股价6.86元,市值251.51亿元)、新炬网络(SH605398,股价34.02元,市值28.34亿元)、金桥信息(603918)(SH603918,股价21.92元,市值80.61亿元)等上市公司在接到股东通知后,都曾发布公告予以披露。但记者未能找到奥马电器、*ST明诚对股东株信睿康上层股权结构变化的信披记录。
欣贺股份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身发生股权结构变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武汉璟晖还曾与“当代系”有直接的交易。2022年4月11日,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武汉天盈投资集团35.402%股权转让给了武汉璟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