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百村提升”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夯实“千村示范”创建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建设具有松原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松原市正式启动“百村提升”行动。
按照2年一个创建周期,从2023年开始,松原市每年从“千村示范”创建村中遴选20个左右的行政村,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人才活力充分激发,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乡村生态环境日常良好,乡村组织保障更加坚强;到2028年全市提升100个左右行政村,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打造新时代和美乡村松原样板。
为了此项工作能顺利开展,松原市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省里统一部署,市里督导推进,县里主体实施和行业重点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市级议事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推进“百村提升”工作,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日常工作,按照“五化”闭环工作法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相关市直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工作落地落细。各县(市、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避免形成新的隐性债务。乡村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阵地功能,推进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争创“五星级”乡村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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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多方联动。坚持分兵把口、部门协同的推进机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支持“百村提升”专项工作方案,推动行业政策、资金、资源、项目优先向“百村提升”村集聚发力,并注重在“百村提升”村中打造各自领域行业重点工作的试点示范。动员引导“万企兴万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倾斜支持“百村提升”村。鼓励教学科研、规划设计等单位与“百村提升”村建立紧密联系,深入开展实习实践实训活动。鼓励机关干部在非工作日期间到农村休闲度假,推动农村产业消费升级。
强化资金投入。各地优先申报符合债券资金使用条件的“百村提升”项目,并在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内,按照每村1000万元标准,由县(市、区)政府谋划实施一批公益性基础设施。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支持投向的项目。县级有关部门或相关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好债券资金形成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下,引导地方本级财政、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形成资金投入乘数效应,加快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筹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强化督促指导。将“百村提升”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赛马”机制,持续压实县乡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市乡村振兴局计划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反馈给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对工作扎实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进展缓慢地进行通报。
强化宣传推广。适时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总结推广一批基层鲜活典型案例,引领带动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质量和成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新媒体,宣传“百村提升”工作进展、建设成效、成功经验,营造浓厚推进氛围,示范带动和美乡村建设。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戴新华
美编:袁金凤
审核:姚晓东 由海梅
监制: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