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 莫焕晶(1983年7月28日—2018年9月21日),女,广东省东莞市人,初中文化,系6·22杭州小区纵火案罪犯。
2、 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终年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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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1、 莫焕晶(1983年7月28日—2018年9月21日),女,广东省东莞市人,初中文化,系6·22杭州小区纵火案罪犯。
2、 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终年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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